【案例】江西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2020年10月08日 16:10  点击:[]

     中秋国庆将至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9月28日,江西省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,这7起典型问题分别是:

  南昌市青山湖区原区委常委、区政府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区长陶江华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。在2020年全省防汛I级应急响应期间,陶江华身为青山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长,于7月12日晚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,当晚防汛值班脱岗。2020年9月,陶江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、政务撤职处分。

  江西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(江西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)党委副书记、院长(校长)陈东林违规吃喝等问题。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,陈东林用公款接待私客、超标准公务接待共计21269元。2019年1月,接受服务对象2000元话费充值。2019年7月4日至6日,在陕西渭南考察调研期间,接受业务洽谈企业安排的旅游活动。2020年9月,陈东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  全南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温爱明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到企业聚餐问题。2019年4月29日晚,温爱明以增进机构改革后干部职工交流团结为由,组织本单位11名干部职工到辖区内某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食堂聚餐并饮酒,部分酒水由企业提供。次日,温爱明向该企业支付了部分菜金。2019年12月,温爱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相关未结清款项予以退赔。

  共青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四级调研员申家山违规购买酒水用于公务接待问题。2019年初,申家山安排该局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办公用品等费用方式,花费3420元购买两箱白酒,违规用于单位公务接待。2020年8月,申家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乐平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渣土中队副队长胡柳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。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,某企业负责人为在渣土运输作业中得到关照,通过微信红包先后3次送给胡柳生共计1万元。2019年12月,胡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。

  泰和县审计局四级调研员、原党组书记、局长曾伟违规领取津贴补助问题。2018至2019年,时任泰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曾伟违规领取综治、信访岗位津贴共计6345元。2018年5月,曾伟未实际参加有关项目审计工作,违规领取相关差旅补助共计6760元。2020年1月,曾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。

  樟树市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、主任兼樟树市广播电视台台长邹小宝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。2017年至2019年,邹小宝安排工作人员将收取的外接专题片制片费共计2.73万元违规存放在个人账户,用于为该单位有关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开支。2020年7月,邹小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。

(江西省纪委监委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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